青岛胶州:车辆连续变道超车 路口撞倒电动车负全责
发布日期:2022/3/5 9:46:01
近日,记者从青岛胶州交警大队了解到,在胶州市G204发生一起因车辆连续变道后右转弯时未让行直行车辆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转弯车辆驾驶人姜某因未按规定让行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交警介绍,2月16日11时45分许,姜某驾驶鲁B号小型汽车沿G204连续变道超车后右转弯时,与沿G204由西向东直行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经现场勘查与调取监控视频确定,姜某驾驶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的违法行为是该起事故形成的原因。
当事人姜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姜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道路行驶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频繁变道超车,转弯或掉头时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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